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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努力开创南通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
努力开创南通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市政协主席、市慈善总会会长  王德忠
2016年4月27日
 
同志们:
今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经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可以说,《慈善法》是党中央领导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最新成果,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一座光辉的里程碑。我们要认真宣传贯彻《慈善法》,首先要做到:
  • 深入领会,充分认识《慈善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作为慈善事业善治之良法,它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慈善法》的出台,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14年,美国国民慈善捐款达3600亿美元,比我国要多20多倍。即使在发展中国家我国慈善水平也是较低的。英国慈善救助基金会曾公布一份榜单,罗列145个发展中国家,缅甸人捐款热情最高,列第一位,而中国人均捐款额排在第144位。这也许不能说明全部,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反映一些问题的。所以我们要通过《慈善法》的出台,推动自然人、法人、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投身慈善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随着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尚不健全、运作不尽规范,慈善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还有全社会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有的吝啬推捐,有的诺而不捐等等。这些问题也需要通过《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范,从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地快速发展。
第二,《慈善法》的出台,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经过各方面多年不懈努力,我国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及慈善活动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条文有的已经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慈善事业,有的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只针对部分慈善组织和慈善领域,与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慈善法》的出台,加快了补齐社会领域立法这块短板,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慈善法》的出台,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大家知道,2015年底我国还有7000万贫困人口。现距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仅剩5年,这个矛盾怎样解决?慈善事业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出台《慈善法》,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有利于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第四,《慈善法》的出台,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慈善事业,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出台《慈善法》,在全社会提倡、支持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积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精神力量。
二、要勇于担当,切实推动《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南通推进结构性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慈善法》的出台,从顶层设计上为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做出了规范。我们要认真做好《慈善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到:
一要加强学习,广泛宣传。有关部门要把《慈善法》的学习培训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要采取教学、研讨、座谈等方式深入学习,实现《慈善法》入脑入心、人人皆知,具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要把学习培训的过程变成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凝聚力量的过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慈善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推动《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要注重舆论引导,围绕社会各界聚焦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进一步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要把慈善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使慈善精神成为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一面旗帜。
二要主动作为,凝聚合力。《慈善法》涉及民政部门职能有42条25项,民政部门要按照分管领导负牵头责任、相关职能处室、单位负具体责任、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宣传贯彻慈善法工作责任制。要对照李立国部长讲话要求,列出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拿出完成任务、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慈善法》作为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光靠民政一个部门来抓贯彻实施是远远不够的。《慈善法》中明确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完成的就有10条10项任务。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财税部门要落实好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对扶贫济困就在慈善活动的特殊优惠政策,落实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慈善组织举办相关服务设施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司法机关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慈善法的普法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要做好慈善文化和知识的学习传播,从小培养学生的慈善意识;慈善组织要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信息公开,提高慈善组织在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方面的专业化水平;广大企业也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弘扬慈善文化,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中来。
三要以法促善,助推发展。我们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促进措施,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建设领域的创新发展,激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加入慈善行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快形成健康有序的慈善生态格局,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慈善法》定义的慈善活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等,还把在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防止污染和保护环境等领域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纳入其中,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大慈善”格局。我们要立足南通实际,不断创新慈善事业制度,发挥慈善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和慈善服务活动。通过慈善事业的发展,助推南通经济社会发展。
同志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离《慈善法》正式施行还有4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们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开创南通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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