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南通地区的贫(平)民工厂
百年前南通地区的贫(平)民工厂
贫民工厂,又称平民工厂,是在近代出现的旨在为失业贫民提供收容与教养、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生产单位。贫民工厂是贫民习艺之所,因其慈善性质,故与一般生产工厂管理不同。近代以来,贫民工厂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设立并引起强烈反响。南通地区更是走在全国的前头。
张謇创办南通贫民工厂
张謇先生曾说:“天之生人也,与草木无异。若遗留一二有用事业,与草木同生,即不与草木同腐。故踊跃从公者,做一分便是一分,做一下便是一寸,鄙人之办事,亦本此意。人恒以寿为重,其实人之寿不寿,不在年岁之多寡,而在事业之有无。若其人果有益于地方,虽早夭亦寿,无益于地方,即活至百岁,奚得为寿。”民国元年(1912),张謇在大生企业得到发展的同时,于南通城西门紫薇院西购地27.2亩(后增至40亩)设立贫民工厂(工场),辟沟取土垫地,筑岸造桥,筑出入之路。民国2年工成。民国3年3月,招收徒工75人,开工仍陆续招足定额百名。贫民工厂所需流动资金,由两淮盐商捐助,每年经常费用约在10000元大洋左右,大部分是由盐务局及地方筹划。此外,亦有场内雇工自己进行缂丝、藤器、缝纫等项工艺的生产产品收入:工徒所制的各项产品每年可收入10000元左右;场内还有一段养鱼河,每年养鱼收入亦有数百元;另有园圃百余亩,所种蔬菜除场内食堂自己消耗外,多余的则提供给市场,亦有一定收入。工场内的工徒以南通贫民子弟为多,外地的较为少数。
沙元炳倡办如皋贫民工厂
沙元炳是近代如皋地方第一贤达。民国2年被选为江苏省议会议长,坚辞未就。其后,担任过如皋县水利会会长,清丈局局长和款产处主任等职。民国初年,沙元炳倡设如皋贫民工厂。民国3年如皋县设立贫民工厂,厂址设在城区苏家巷原南典当的屋宇内。由劝业课长许树枌担任经理,田明哉任襄理。贫民工厂设东西两个工场:东工场有织布、织毛巾、漂染等;西工场有:织袜、藤器、竹器、铁制农具等,并附设发卖所,出售其产品。贫民工厂的产品以布匹为大宗,曾分别在江苏省物产展览会、农商部国货展览会获得优等奖。民国26年夏,许树枌、田明哉告老。由陈俊卿、贾浩如、陈屏伯、俞时中等先后负责。其间曾更名为“如皋县立工厂”,增设木工。民国37年春,日军侵占如皋城,该厂停办。
韩国钧支持海安创办平民工厂
民国12年任职江苏省长的韩国钧支持家乡海安设立平民工厂。海安平民工厂以地方士绅马勤业捐送的杨家桥(今团结桥)西北数亩地皮建设厂房。初期招收工徒五六十人,后又招收四五十人到厂学艺。艺分竹器、木器、藤器、雕刻、皮革、织布、缝纫、刺绣等。聘熊伯新为经理,管冶村为襄理;雇用景耀明、李石生、施耀堂等人为职员。20年代中期,海安平民工厂简章的主要内容有:一、名称:本厂定名为“海安平民工厂”。二、宗旨:本厂以普及工艺,振兴实业为宗旨,兼含有慈善性质,附收失业贫民,授以相当工艺,俾得各擅技能,自谋生计。三、地址:本厂暂租杨家桥北堍马勤业花园开办,将来陆续扩建厂房。四、经费:本厂开办费及经常费均由发起人共同负担筹集,暂积银币陆仟元,艺徒分别贫富酌收膳费,不论贫富均收宿费,为经常费之补助。其收费细则另定之。五、学艺:本厂就年在十六岁以上,二十四岁以下男子,招收五十名,先行试办,将来陆续扩充,其招生细则另定之。六、科目:本厂工艺,就本地日常之用品,本地原料,各科分部如下:甲、织染科:染工部、毛巾部、袜部、缝纫部;乙、编制科:蒲席部、藤竹器部、柳条器部、草帽辫部;丙、造纸科:草纸部;丁、铁工科:农具部、家具部。七、本厂采用董事制,设董事长一人,董事四人或六人,均由发起人公推,另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选任,管理本厂一切事务。文牍、会计、庶务、管理(暂兼营业)等科,各设主任一人,监工、工师、工匠各若干人,均由经理商得董事会同意,分别聘荐。其各项职务及规约细则另定之。八、附则:本厂简章侯呈县署立案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将由董事会议决修改,以期完善。从该简章第二条可以看出,海安平民工厂具有明显的慈善性质。(程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