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的座右铭与南通慈善事业
张謇的座右铭与南通慈善事业
张謇的座右铭是:“天之生人也,与草木无异,若遗留一二有用事业,与草木同生,即不与草木同腐。故踊跃从公者,做一分便是一分,做一寸便是一寸。鄙人之办事,亦本此意。”张謇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实业救国和慈善公益事业,他的理念和实践,不仅推动了南通的近代化进程,更为南通的慈善事业发展树立了不朽的标杆。
早期,南通的育婴堂设立于州治西北首,至光绪末年,老城厢育婴堂屋宇已显得十分破旧,且地势低洼积水,房屋多为坐东朝西或坐西朝东,阳光照射少,通风性能差。光绪二十九年(1903),张詧、张謇兄弟陪知州王勖藏去育婴堂视察。三人不忍坐视,张謇决定另选地点建立新的育婴堂。光绪三十年,张謇等人另择唐家闸鱼池港北隙地建立新堂。光绪三十二年堂成,占地面积达24亩,建筑皆系新式洋房,内设幼稚园和国民初等小学堂。初期,育婴堂入幼稚园幼儿68人,此举为全国首创。
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11年(1922),张謇在南通先后创办了贫民工厂、养老院、残废院、济良所、盲哑学校、栖流所等公益慈善机构。
民国元年,张謇于南通设立贫民工厂,就西门紫薇院西购地27.2亩,挖沟取土垫高厂房用地,筑岸造桥,筑出入之路。民国2年贫民工厂初步建成。民国3年3月,收学徒工75人,开工后仍陆续招足定额百名。工场手艺分为竹器、木器、藤器、草编、皮革、织布、雕刻、缝纫等。
民国2年6月29日,张謇等人于南通开办第一养老院,院址在城南白衣庵侧,占地17.5亩。南通第二养老院开办于民国9年,院址在海门常乐镇。南通第三养老院创办于民国11年,院址在第一养老院对面,建筑费用耗资3万余元。
民国3年,张謇于狼山北麓建残废院,屋宇48间,占地6亩,建筑费用耗资1.44万元。时收有男残废者百余人,女残废者23人。院内设有男女工场,手存者,授以手所能之事;足存者,授以足所能之事。每日工作数小时,工作种类有制作草鞋、艾条、烛心、火柴盒等。残废者疾病死亡,均由院中负责安葬。入院后的衣食由院中供养。残废者不论老幼,不分籍贯、界域,皆可入院。
民国3年,张謇就城南旧大税使署25间平房改建为济良所(济良所收容妓女),“有寝室、事务、应接、习工等6室。入所额24人,授以书算、缝纫、手工、浣濯、烹饪之事,为出所后治家之预备,授课之期为6个月”。
民国4年,张謇于南通设立盲哑师范学校传习所。民国5年,在狼山东北麓残废院的西侧,辟地6亩,建办狼山盲哑学校。当时入学者,盲生、哑生各4人。
民国5年,张謇就城西旧教养院改建为栖流所(栖流所收容流丐),有食宿工作室40余间。栖流所后并入游民习艺所。
张謇创办的这些公益慈善机构,涵盖了社会福利、公益教育多个方面。这些机构不仅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帮助,更推动了社会风气的转变,使南通成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典范城市。张謇一直强调,企业家应将社会责任放在首位,通过慈善事业回馈社会,赢得社会的尊重。张謇的所言所为,在当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激励我们做好今天南通的公益慈善事业。(程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