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总会集中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市慈善总会集中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4月28日下午,为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南通市慈善总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题学习,南通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南通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华领学。
沈华首先传达了南通市政协主席、市慈善总会会长黄巍东对江苏省慈善总会第5号会议纪要的批示精神,要求开展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会议纪要,依法规范慈善总会活动,依法加强慈善行业自律,依法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在随后的学习中,沈华逐条逐章介绍了慈善法关于慈善活动、慈善组织、募捐和捐赠、慈善信托、慈善服务、应急慈善、个人求助、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围绕规范慈善财产的募集管理使用、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等内容进行讲解。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慈善工作日常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市慈善总会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领悟慈善法条的内涵要义、精神实质,结合各部门的具体实际,融入工作,指导工作。
市慈善总会全体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这次慈善法的学习非常及时,收获很大,大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学习、多思考,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