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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8年度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 项目的通知

关于实施2018年度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
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会(基金会):
    为帮助贫困大病患者及其家庭缓解燃眉之急,吸引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襄善举,实施好本年度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1.通过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项目的继续开展,为更多重大疾病患者及其家庭送 去实实在在的帮助;
    2.以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项目为切入点,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大病贫困弱势群体的关注;
    3.将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项目打造成慈善扶贫品牌项目,吸引社会支持慈善健康扶贫工程。
    二、实施主体
    南通市慈善总会、各县(市、区)慈善会
    三、实施时间
    2018年8月至12月
    四、救助对象
    本市范围内因患恶心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在长期治疗中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大病患者及其家庭。
    五、资金安排
    2018年度计划安排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专项项目资金110万元。海安市、如东县、如皋市、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各10万元,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各地慈善会,由各地慈善会在认真调研、摸清情况、精准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量入为出、救急解难优先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合理确定范围、对象、条件、程序、标准,组织辖区内的项目救助发放;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各10万元,市本级(含通州湾示范区3万元)20万,项目实施采取市、区慈善会联手实施。
    六、项目实施要求
    1.各县(市、区)慈善会负责辖区内的项目实施,并在每年年底前将当年的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项目救助对象汇总表报市慈善总会存档,其他项目申报审核材料留当地慈善会备查。
    2.各县(市、区)慈善会要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深入受助家庭采访报道,让社会各界认识开展慈善牵手助医健康扶贫项目的意义,以期更多爱心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助医行动,助推健康扶贫工程。
 
 
               南通市慈善总会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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